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集中检查整顿
编辑:三门峡楼市网
2010年10月18日09:14
来源:三门峡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
摘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精神,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城管局、工商局联合开展房地产市场整顿检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精神,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城管局、工商局联合开展房地产市场整顿检查。
此次整顿检查重点整顿规范以下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资质、审批手续办理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销售商品房的行为;商品房基本情况等预(销)售信息未及时、全面、准确地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虚假信息、炒卖房号、捂盘惜盘、囤积房源等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的;未使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南省建设厅制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使用情况;专项维修资金交纳及新建住宅交付使用情况;销售代理机构资格及从业人员情况;利用虚假合同套取银行贷款、偷逃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目前,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进行到第二阶段的检查、督察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抽调市场监管科、法规科、开发办、物业办、中介办、拆迁办、房地产交易中心、产权处等部门主要骨干组成检查组,分两组对市区各开发项目进行检查,并于9月28日至30日对各县(市)进行督察抽查。此次共检查市区2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在建项目35个,对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有力的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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