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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过程中常见的三类容易混淆的房产术语
编辑:三门峡楼市网 2016年05月09日15:36 来源:新乡楼市网
摘要: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买房亦同样,没有丰富的房产常识,买房很容易被动,结果就是糊里糊涂签订购房合同。幸运的话,购房者可以收到一套称心如意的新居,不幸之时,则会遇到定金不退等麻烦事。今天,小编将为大家详细讲解下购房过程中常见的三类容易混淆的房产术语,希望能为正在买房或准备买房的朋友带来帮助。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买房亦同样,没有丰富的房产常识,买房很容易被动,结果就是糊里糊涂签订购房合同。幸运的话,购房者可以收到一套称心如意的新居,不幸之时,则会遇到定金不退等麻烦事。今天,小编将为大家详细讲解下购房过程中常见的三类容易混淆的房产术语,希望能为正在买房或准备买房的朋友带来帮助。   

    一、按揭付款/分期付款   

    按揭贷款是指将房屋作为抵押物,抵押至银行,由银行先行支付房款给开发商,以后购房者按月向银行分期支付本息。如果在还款期间购房者因为个人原因无法继续还贷的,银行有权拍卖你得房子。   

    分期付款是指把总房款通过分期的方式付给开发商,不做房款抵押,不向银行贷款,贷款期数和时间根据每个开发商的要求而定。   

    二、定金/认筹金/VIP入会/意向登记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又称保证金。《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而VIP入会、意向登记所支付的钱都是认筹金,在缴纳“认筹金”后,购房者可以获得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并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等到楼盘正式开盘销售时,“认筹”的购房者再以“优先选择”的顺序选房,选中房屋后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购房者没有选中理想的房屋,开发商将把“认筹金”如数退还给购房者。   

    三、低首付/首付分期   

    在如今的房地产市场上,低首付即首付分期的意思,就是交一部分首付,1万、3万或是5万,然后在一定时间内(通常情况下是交房前或是1年之内)将剩余的首付款凑齐。   

    其实只要购房者仔细想想,就会明白首付怎会可能只有1万、3万这么低?毕竟如今楼市首付比例是由国家控制的,最低不得少于20%,如果首付过低,则会加大银行信贷压力,给中国金融系统带来极大的潜在风险。所以首付1万,只能是首付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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